第552章 2 / 2
“啊...?”宋权很难。
知,初反公示官员产主力将。
反原因很简单,产与俸禄符。
本拒绝。
名声已经臭,果罪皇帝,场死路条。
“陛让臣做什?”宋权谨慎问。
“弹劾官员贪腐!果承认,激将法,反问何敢公示产!”
宋权咽口唾沫,表卑微:“臣,臣做完件呢?”
崇祯深吸口气:“朕打算废除除匠籍外诸色计制度,再限制百姓。什什,必瞻顾。”
“此举触及很利益,需替朕提观点。”
宋权诧异抬头,向崇祯目光充满...震惊!
件。
涉及几十万甚至百万计,牵扯利益更数胜数。
明朝籍制度承袭元朝诸色计制度。
洪武三,明朝廷厘定:军卫,匠归工部,民归司,灶归运司。
军军,匠匠,民普通百姓,灶煎办食盐。
体,明籍基本籍其籍两类。
其基本籍分良、贱两类。
良籍军、民、匠、灶四。
贱籍区域性明显,山西、陕西乐例。
其籍相虽少,怎重,茶,医,渔,船,厨,僧儒等。
明律规定,军、匠、灶三籍允许脱籍,辈孙必须承袭。
(乐随便脱籍,明律规定)
其余籍脱籍民。
籍制度优点缺点。
优点程度限制百姓迁移,维持社稳定。
缺点比较明显。
分散、封闭、足农经济产力低,抵抗灾害力弱,经济位稳定。
举简单例。
陕西旱灾导致土减产,农民入敷,贱卖土寻别活路。
由籍制度存,方官府眼流民。
方官府理由很充分:民,应该,别。
由已经贱卖土,继续租士绅主。
明代田租比较固定,论丰灾,收取丰收半。
丰亩产三百斤粮食,租百五十斤。
灾亩产百斤粮食,租百五十斤。
辛辛苦苦,分比挣,头欠主五十斤粮食。
妈哪儿理?
老百姓反?
便籍制度缺陷。
果废除籍制度,士绅主肯定反,因掌握量土。
朝官员代表士绅主利益,绝反。
仅仅民!
军背勋贵(废除军此尚未全推广),灶背运司,乐背礼部,渔、船背河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