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审案 1 / 2
宋朝知州其实并审案,审案司理院,主持司理参军。审完,再由司法参军检适法条,由判官定案,由知州通判通签结案。杜宵世制度比较,司理院公安局,司法参军检查官,判官推官法院,知州通判揽切。
鞫谳分司制度,公检法雏形,方朝廷,刑狱此原则。
陶十七被拿住,立即转入司理院狱,约相杜宵世公安局守。
案,司理参军郑朋敢怠慢,立即提相关等官厅。
街带证问遍,关键证杜宵,郑朋由焦急。幕职官位高诸曹官,掌刑狱司理参军更加受判官推官节制,派催。
正郑朋拿各式公文,翻覆问谯县焦县尉候,公报,杜宵终。
郑朋口气,迎门,远远向杜宵拱:“烦劳。”
杜宵回礼:“此公,何敢称劳。迟,司理勿怪。”
郑朋连敢,杜宵让进官厅,命设座,旁边坐。
两坐定,郑朋才:“今街杀命案,恰巧场,必切眼。本院拿,拘押,并未审问,更未刑,先听言。”
杜宵城门处见,:“杀名陶十七。听,因被杀害破亡,等数,才机刃仇。”
郑朋:“刚才证此,陶十七因报毁仇,才街杀。问明白,死者永城县公,进几次城。既本城士,做公,何陶十七仇?此再三解,问州与死者相熟公,此等。怕少认错。”
杜宵:“见陶十七飞般跑死者身边,拔刀杀,丝毫犹豫。此果决,怎认错?等数才机,正与死者常州城。——,凭空猜测,带犯问清楚才。”
郑朋拱:“因恰撞见犯做案,本官先押,专等,问案。”
杜宵摇摇头:“何审案,规例,怎随便?司理尽管审案,平常证,坐做见证。”
州院、使院各分掌,特别司理参军,专掌讼狱勘鞫,许另兼职,职权重,审案允许其官员。郑朋因杜宵场,才客气几句,听话才踏实。
陶十七已被铐脚镣,被带官厅,昂站,丝毫惧色。